冷庫設計安全要求
來源:上秋制冷
作者:
發布時間:2021-03-0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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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在氨制冷機房門口外側便于操作的位置,應設置切段
制冷系統電源的緊急控制裝置,并應設置警示標識。每套制冷壓縮機組啟動控制柜(箱)及機組控制臺應設緊急停機按鈕。
2.
制冷機房應裝有事故排風裝置。氨制冷機房的事故排風裝置應采用防爆型。當制冷系統發生事故而被切斷電源時,應能保證事故排風裝置的可靠供電。
3.氨制冷機房、高低壓配電室應設置應急照明,照明燈具應選用防爆型,照明持續時間不應小于30min。
4.
氨制冷機房應安裝氨氣濃度檢測報警裝置及供水系統。
6.機房門應向外開,且數量應確保人員在緊急情況下快速離開。
7.設在室外的
制冷輔助設備應設防護欄,并設置警示標識。高壓儲液器設在室外時,應避免太陽直射。
8.庫房內應采用防潮型照明燈具和開關。
9.庫房內燈具安裝高度小于或等于2.2m時,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。燈具金屬外殼均應接保護線。
10.低于0度的庫房內動力及照明線路,應采用適合庫房溫度的耐低溫絕緣電纜。
11.穿過庫房隔熱層的電氣線路,應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。